商人意識對官吏的腐蝕
商人的經商活動是在利的推動下進行的,可以說圖利既是商人的動機,也是商人的目的。因此,商人行賄交結權貴和以錢買官同樣是為利的,即當官后圖更大的利。如呂不韋想幫助在趙國做人質的秦國太子之子異人回國謀儲君之位,他問其父:“耕田之利幾倍?’曰:‘十倍’。‘珠玉之贏幾倍;’曰:‘百倍’。‘立主定國之贏幾倍?’曰:‘無數、”’(《史記?呂不韋列傳》)呂不韋知 “立君定國”有“無數”之利才決心破財去輔佐異人,后果達到其愿望。但呂不韋在獲得“無數”之利的同時,他在政治上對秦國也是大有貢獻的。
可是,像呂不韋破財做官而有大貢獻的人就不多了,不少是當官后只知刮錢而已。如宛有富商張汎,是東漢末年人,他是漢桓帝美人的外親,用金銀珠寶賄賂朝中有權勢的宦官,因而得到顯要的官職,此人胡作非為,盡做壞事。(見《后漢書?岑旺傳》)又如梁朝吳郡(今江蘇蘇州)人陸驗,少時家貧,落魄無行。同郡人郁吉卿甚富有,他傾身事之。吉卿給他錢米經商,“遂致千金”。他發財后,就到京都賄賂權貴,結交梁武帝的親信朱異。
朱異便向武帝推薦,先后得任少府丞、太市令,負責管理商業和市場。他為人貪殘苛刻,商人既畏又恨他。因他善于賄賂巴結,數年后升為列卿。及其死,遠近莫不稱快(《南史?陸驗傳》)。
在歷史上,一些改革家如王莽、王安石因錯用一些不法商人參加經濟改革,這些不法商人從中作弊、投機倒把,終于導致改革失敗。這足為前車之鑒。
由上可見,純帶商人意識行賄人仕的商人,對于官史隊伍是起了腐蝕的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