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路無疆-1065并無定規(guī)
有一次她見婆婆的面部有些浮腫,就關(guān)切地問起了老人的病情。誰知婆婆氣不打一處來:“不是你們天天來吵著鬧著要拆我的房子,我哪里會氣出肝癌?政府害了我呢,你們再說拆遷的事,我一條老命搭給你們算了,反正我遲早也是一死!”
為了拆遷,這位女干部不知受了多少委屈。她自己家里有好多親戚都不認得,但這一位老人家的三姑六姨她都認得,她覺得自己對父母親都沒這么盡心孝順過。此前說到房屋拆遷的事,戶主說找他的老母親。女干部問婆婆,婆婆又說是兒子當家。再問,“看在你嘴巴甜的份上,補償100萬吧!”
這位婆婆的要求和房屋評估價格相距太大,只能找戶主協(xié)談。可等戶主回來后,她與這名女干部見面的第一句話就很直白:“我趕上了拆遷是中了頭彩,必須享用一世!房屋不補100萬元也可以,就地置換兩個門面和一套住房,否則,免談!”
曾省長聽著,就問了,“這一戶是不是也是現(xiàn)在還不同意拆遷的幾戶之一?”
“是啊,還沒結(jié)果呢。”
“哦。”
羅剛還介紹,在這個區(qū)域里,家庭夫妻關(guān)系不穩(wěn)定的多,身體有大疾病的多,下崗工人的子女多。許多拆遷戶認為,錢又不是政府的,是開發(fā)商的,多要一筆是一筆。窮怕了、苦怕了的北街人將拆遷當作改變自己命運的唯一機會。有一位癌癥病人,是一個再婚家庭,兩口子無工作,家庭負擔重。為了爭高價補償,她多次跑到拆遷部去打滾哭鬧:你們不補我50萬塊錢,我就不簽約,你們要強拆,我就拿命拼,我反正是個癌癥病人,不怕死,拿自己不值錢的命為兒子換幾個錢也劃算。有位老人有兩個女兒,一個染上了艾滋病,一個女兒長期吸毒,家里債臺高筑。老人幾次尋死,但想到自己兩個不爭氣的女兒沒人照看,又不忍死。看到有干部走上門來協(xié)談房屋拆遷,她猶如抓住了一根救命草:兩套房子,一個女兒一套,外加每人20萬塊錢!我不要政府養(yǎng)老,我要政府養(yǎng)我的兩個女兒的老!
最激烈的一個群體是下崗工人,他們聽說房子要拆遷,數(shù)百下崗工人正好找到了積怨的爆發(fā)口。動員會開不成,上門做工作做不通,水潑不進,他們激烈對抗拆遷,拆遷成了引爆改制遺留問題的導(dǎo)火索。面對分戶上門做工作的一個個領(lǐng)導(dǎo),他們終于有了發(fā)泄的對象。
“你們端了我的飯碗,現(xiàn)在又要拆我的窩,你們還讓人活不活?”
“你們膽敢拆我的屋,我就敢讓你的腦袋搬家。”
經(jīng)此一鬧,最后這一群體竟然聚集了兩三千人鬧事,差一點沒惹出大事件來。經(jīng)過一年的艱苦做工作,這一群體最終還是明白了阻止拆遷絕不可能,便轉(zhuǎn)向要求政府解決自己合理與不合理的遺留問題和種種困難。
像這樣的人不少,羅剛說:“無論怎樣做工作,不達到他們的要求便免談。再談,便大肆哭鬧,便尋死覓活。”
“嗯,拆遷之中永遠伴隨問題存在啊!”
曾省長知道,城市的改造與擴張之中,拆遷成了老百姓所有利益訴求的一個筐,什么事情都往里裝。事實證明,由政府主導(dǎo)拆遷的新搬遷條例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野蠻血拆,但新的問題又顯現(xiàn)出來。政府面對的便不再是一棟房子,而是這棟房子自身所承載不了的各種訴求,是社會暫時還無法消除的貧富矛盾,是幾十年改革開放過程中這些城市貧民的所有積怨。換言之,面對的是一顆顆需要撫慰的心,是一個個家庭需要解決的求學(xué)、工作、醫(yī)療、養(yǎng)老的生存之需。而政府不是萬能的,更不能違規(guī)操作,因拆遷而引起的小老百姓與大政府的對峙便在所難免。
如何解決,全國沒什么統(tǒng)一之規(guī)。
三江呢,需要怎么做?
“還好,這些下崗工人,最好的辦法是通過解決他們的再就業(yè),因此街道與區(qū)政府協(xié)商,后來通過各種途徑給予安置,他們有了固定工作,最后同意了簽訂拆遷協(xié)議…”
“現(xiàn)在余下的這幾戶恐怕還需要費一點周章吧?”
曾省長一邊抽煙,一邊輕聲的問道。
羅剛點頭,“我些房戶真的不好說,本來是從他們的利益角度考慮,可最后反而成了工作的難題…”
據(jù)羅剛介紹,棚戶區(qū)有一小棟房子破舊不堪,已好多年沒有人居住了。自己上門做工作是時,花了幾十天時間才打聽到房子是一個出門在外做生意的女人林敏的。但后來得知,房屋的真正戶主是她已過世多年的丈夫吳大廣。生活所迫,林敏帶著兒子早嫁了人,在外靠做小生意為生。這樣,房子的繼承人有很多,吳大廣的父母仍健在,吳大廣和第一任老婆曾有一女。羅剛?cè)ネ獾卣业搅置艉螅堰@個情況跟她作了說明。聽得目瞪口呆的林敏以為羅剛是嚇唬她,她對羅剛說:“我不管那么多,房子反正是我兒的,你得幫我!”
“講蠻理是不行的,法律有規(guī)定,不會為你一個人而改變。我只能去給你做工作,要他們放棄繼承權(quán),但你也要配合支持我們的拆遷工作。”
聽了羅剛的話,林敏表示只要能讓自己的兒子作唯一承繼人,“拆遷的事好說。”
羅剛以前學(xué)的法律專業(yè),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早已爛熟于心,為婦女兒童維權(quán),有其豐富的經(jīng)驗。為了證明林敏是合法繼承人,他要林敏拿出結(jié)婚證、身份證、戶口本等原始依據(jù),證明她和吳大廣是合法夫妻。可林敏卻說,自己一樣?xùn)|西也沒有保存。從外省回到三江,羅剛馬上去公安機關(guān)戶籍管理處查她的戶口記錄,又去民政局查她的婚姻登記檔案。結(jié)果卻令人失望,既看不到她的戶口信息,也沒有她的婚姻登記證明。打電話問林敏,她說原來的戶口在樺原市,結(jié)婚后戶口遷到了吳大廣工作的原單位,屬于集體戶口。問她結(jié)婚證在哪里拿的?她早就因為體制改革撤并的江口鎮(zhèn)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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