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旁不說話,我知道這個阿小生病了,他從香港阿小那傳染了“香港病”。我幾次在路上碰到他,他說話的腔調、梳著的發型都很香港阿小。連笑的時候嘴角微微的上撇,都模仿得那么入微。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你讓他別和香港阿小玩。”
烏惜愣了,她一向還挺驕傲香港阿小看得起自己家的孩子。母親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大人說話小孩子不能亂說話。”
但總之這話還是傳出去了。后來路上碰到兩個阿小,一個對我冷漠地轉過身假裝沒看見,一個示意著要和我打架。想打我的,是老家的阿小。
不過,拖鞋軍團的人總在我身旁,大家也相安無事。事情就這么過去了,我和兩個阿小也徹底斷了往來。
然后斷斷續續聽到消息:老家的阿小又打人了,老家阿小被學校警告處分了,被留校察看了,后來,老家的阿小退學了。
然后再后來,聽說香港的阿小一個星期后要去香港了。
阿月姨來我家了,手上帶著一只木頭拼成的恐龍,和一個任天堂游戲機——這是香港阿小最喜歡的兩個玩具,現在,他想全部送給我。
阿月姨說:“我不知道你們兩個小孩子間發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還是最喜歡你這個朋友,有空去找他玩玩。”
香港阿小顯然對我的到訪早有準備,估計都是演練過無數次的動作,所以表現一直得體并保持著驕傲感。
他一手勾住我的肩,像電影里那種兄弟一樣把我拉進他房里,坐在床上,掏出一張紙片,上面歪歪斜斜地寫著一行字,是地址。
“地址我只給你,有空給我寫信。”他揚了揚眉毛。
我倒是笨拙,傻傻地補了句:“寄到香港要寄航空信,很貴吧。”
他笑開了,“咱們好朋友你在乎這點錢,以后你到香港來,我一次性給你報銷。”
然后我把我準備的禮物遞過去給他,那是我最喜歡的一本物理參考書,厚厚一本,50元,對當時的我來說很貴,是我攢了半年才買到的。
“阿月姨給我看過你的物理,太爛了,做做里面的習題吧。”
“這么爛的禮物啊。”他又恢復到傲慢的惡毒了。
他走的那個下午是星期六,我剛好去市里參加一個比賽。聽說他來我家敲門,不斷喊我名字,卻沒找到我。
依然和來的時候一樣,是一輛高級的小汽車來接他的,小鎮的大人和小孩圍成一圈,目送著這個仿佛屬于另外一個時空的人離開,依然只有興奮地指指點點。
那晚回家,小鎮里的孩子興奮地說,我太有面子了。但我心里說不出的空落落,一個人悄悄走到阿月姨家,在他住的房間窗口,往里看了看,一切黑糊糊的。
我轉過頭,看到不遠的地方,一個小孩在哭,我知道,那是剩下的這個阿小。聽說,他沒去送香港阿小。
香港阿小就像被接走的外星人,理性的我早判定,他和我是兩個時空的人,此前發生的事情,就當一場夢了。不多久,我又當回我的赤腳大仙。而整個小鎮也似乎迅速遺忘這么一個本來也不大起眼的小孩,依舊吵吵嚷嚷、熱熱鬧鬧。
只有一個人,提醒著香港阿小的存在——我家前面那個阿小。
沒有香港阿小帶他去理發店剪那樣的發型,他堅持自己試圖用剪刀剪出那樣的形狀;沒有阿小陪他去開發區展現英雄氣概,他依然堅持每天晚上去逼迫路過的外來打工仔扮狗叫,然后幾次邀約各種人去觀摩,都遭到拒絕。
沒去讀書,這個阿小的命運只能有一條:當漁民。他是掙扎了幾次,甚至和父親大打出手,離家出走。失蹤了一個多月,餓得瘦骨嶙嶙的阿小回來了。他答應當漁民了。他的條件是:必須給他買一輛摩托車。為了兒子走回正途,他父母商量了半天,終于同意了。
打漁要趕早潮,每天早上五六點,我就聽到那摩托車帥氣地呼呼地催引擎,發出的聲音,炫耀地在小巷里擴散開。他每天就這樣載著父親,先去下海布網。他大哥和二哥,則踩著那輛吭哧吭哧響的自行車跟在后頭。
下午三四點他們就打漁結束回來了。海土、海風和直直炙烤著他們的太陽,讓他越來越黝黑。每次把滿裝海鮮的籮筐往家里一放,他的油門一催,就呼嘯著玩耍去了。沒有人知道他去哪,但是后來很多人常告訴我,看到阿小,沿著海岸線邊的公路,以超過時速一百的速度瘋一樣地呼嘯而過,嘴里喊著亢奮的聲音。
慢慢地,我注意到他留起了長頭發,每次他開摩托車經過我家門口,我總在想,他是在努力成為香港阿小想成為的那個人嗎?
我從沒想過,會收到香港阿小的來信。那已經是他離開小鎮的第三年,我已經進入高考的最后準備時期。
他拙劣地在信封上寫著,某某中學,然后我的名字收。還好學校負責的收發阿姨,仔細地核了全校五千多個學生,才找到了我。當然,也可能是來自香港的郵戳起的作用。
他的字還是那么差,扭扭捏捏,但已經換成繁體字了:
親愛的黑狗達!
好久不見。
我在香港一切很好。香港很漂亮,高樓大廈很多,有空來找我玩。
衹是我不太會說粵語,朋友不太好交,多和我來信吧,我找不到一個人說話。
我家換了地址,請把信寄到如下……
我知道他在香港可能一切都很不好。我突然想象,在那個都是白襯衫、白牙齒的教室里,另外一群孩子高傲地看著他,悄悄地在他背后說鄉巴佬。
我莫名其妙地難過。
拿著信,我去敲了烏惜家的門。這個阿小正在自己玩吉他。當時流行的一部香港電視劇里,主人公總在彈吉他,許多潮流男女都在學。
我拿出香港阿小的信給他看。
他愣住了,沒接過去。
“他給你寫信?”
我明白了,香港阿小沒給他寫信。
這個阿小搶過信,往旁邊的爐子一扔。香港阿小的信,以及回信的地址就這么被燒了。
我才覺得,我太魯莽太欠考慮了。
我知道,從此這兩個阿小都和我離得更遠了:一個收不到我的回信,肯定是責罵我扔掉我家的地址;一個從此會因為覺得自己受傷而更加疏遠我。
高三的后半學期,整個學校像傳銷公司。
老師整天說,別想著玩,想想未來住在大城市里,行走在高樓大廈間,那里才好玩。他們偶爾還會舉例:某某同學,考上了北京的大學,然后,他就住在北京了……
口氣篤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從此過上幸福的生活。
誰都沒懷疑住在北京就是所有幸福的終點。整個高三的年段,也像是準備離開小鎮的預備營地,許多人開始寄宿在學校,全心投入一種冥想狀態。仿佛學校就是一艘太空船,開往一個更開明的所在。
我也是寄宿中的一員,全身投入這種沖刺中。直到高考最后一刻結束,回到家,母親才叫我去探探阿小。
阿小騎著摩托車在海邊狂飆,一不小心車歪了,他整個人被拋出去,頭先著的地。那是兩個月前發生的事情。當時一度下了病危通知書,但總算奇跡般地搶救過來了。毣趣閱
去到他家,他還躺在床上,受傷的頭部已經拆線,但可以看到,前額凹進去一塊。他看到我驚恐的表情,開玩笑地說:“我牛吧,摔成這樣,竟然沒死,而且一點后遺癥都沒有,就是難看了點,不過這樣也好,這樣出去,混江湖最容易了……”
兩個月后,我被一所外地的大學錄取,離開小鎮。我去向他告別,他當時已經開始和父兄去捕魚了,只不過從此不騎摩托車,也蹬上了吭哧吭哧響的自行車。
阿小終于成了小鎮上的漁民了。
兜兜轉轉,大學畢業后的我,來到了北京,來到了那個在想象中可以和香港比拼的北京。
當然,此時的我早知道,留在北京不是全部故事的結束,而是所有故事的開始。
偌大的城市,充滿焦灼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鐵擁擠的人群里,我總會覺得自己要被吞噬,覺得人怎么都這么渺小。而在小鎮,每個人都那么復雜而有生趣,覺得人才像人。
這個時候我才偶爾會想起老家的阿小,我竟然有些妒忌。聽說他娶了個老婆,很快生了個兒子,然后自己買了塊地,建好了房子,也圈上個庭院,里面還同樣養了只狗。
我則每天忍受著頸椎病,苦惱著工作的壓力和工作結束后的空虛。唯一能做的是不停通過職業的成就感稍微緩解自己:我是個寫字的人,在一家全球聞名的頂級雜志社工作,我的文章會被到處轉載。
總有老家的朋友,從那聽得到狗吠的小鎮上打來電話,說你這小子混得不錯。裝模作樣地相互吹捧下,掛下電話,迎接突然襲擊而來的空虛感。
這個晚上,我習慣性地查閱自己博客的評論,意外地看到一條留言:你是黑狗達嗎?小鎮上的黑狗達嗎?我是阿小,我在香港,能電話我嗎?我的電話號碼是……
是阿小。香港那個阿小。
說不上的猶豫感,我竟然拖了半個月沒回電。我竟然有點害怕。我不想知道他活得怎么樣,無論好,或者不好,對我都是種莫名其妙的震顫。
半個月后,突然有個事情必須到香港出差。我把電話抄在紙上,還是沒決定是否撥通這個號碼。
事情忙完了,一個人癱在賓館空蕩蕩的房間里,突然下了決心撥打出那串電話。
“喂?邊個?”
“是阿小嗎?”
“啊?”他愣了下,顯然有點錯愕。
“黑狗達!你在香港?你終于要見我啦!”
他竟然記得我的聲音,可見香港的生活讓他有多孤單。
和阿月姨拉著我第一次去見他的時候一樣,我竟然又緊張到全身是汗。坐在路邊的茶餐廳里,我一直想象,他會是怎么樣的?他應該長發飄逸,穿著入時,然后應該釘上耳環了吧?他應該終于可以打扮出他想成為的樣子了吧?
阿小進來了。我一眼就認出他。他的身體拉長了,五官卻沒怎么變,他剪著規矩的短發,但耳朵確實有曾經戴過耳環的樣子。他依然打扮得很清爽,但背著一個不太搭配的帆布包。
他看到我,笑開了那嘴抽煙抽壞的牙齒,張開雙臂,迎上來抱住我。
你當時怎么沒回我信?他問。
我張了張口考慮是否要解釋,終于還是放棄。
愛面子是沒變的,當晚他堅持邀請我到香港半山的一座高級酒吧。透過窗子,是維多利亞的璀璨夜景。
適當的懷舊后,我終于忍不住問:“你現在怎么樣啊?”
“我啊,好好工作啊,哪像你,混得這么好!”
“做什么工作?”
他用手搖了搖酒,支支吾吾。仿佛下了很大決心,終于說:“我在安裝防盜門。”
然后馬上補充:但我是高級技工,一個月能拿一萬二港幣。
我不知道如何把話進行下去了。一種找不到話題的恐慌感,在彼此心內滋長。
他很努力,自嘲地講到了在香港被同學看不起,交不到朋友,對城市生活的厭惡,以及父母生意的失敗。
“你知道嗎,我竟然覺得,那個我看不起的小鎮才是我家。”說完他就自嘲起來了,“顯然,那是我一廂情愿。我哪有家?”
我知道這句話背后藏著太多故事:為什么沒有家?他父母呢?
但我也意識到,這顯然是他不愿意提及的部分。
晚上十點多,他說自己要趕公車回住的地方了。我送他到車站。
車站早已經排了長長一隊,有打著領帶穿著廉價西裝的,有穿著電器行標志的服飾的,有別著美發屋樣式的圍裙的……
臨上車了,他突然說,要不要到我住的地方繼續聊天,我們太久沒見了,通宵聊聊天不過分吧?
我想了想,答應了。
車的站牌上寫著通往天水圍,我知道天水圍于香港的意義。一路不斷閃過高樓大廈,他興奮地和我一個個介紹,也順便講述了發生在其間的自己的故事。
車繼續往城外開,燈火慢慢稀疏。
“快到家了。”他說。
然后車開上一座長長的斜拉橋。
“這橋叫青衣大橋,是全亞洲最大的鐵索橋。我每天坐車都要經過。”
“這樣啊。”我禮貌性地點點頭。
他望著窗外的橋,像自言自語一樣:“我來香港第三年,父親查出來得了癌癥,鼻咽癌,建筑公司不得不停了,父親到處找醫院醫病,本來還有希望,結果哥哥怕被拖累,卷著家里的錢跑了。我和母親只好賣掉房子,繼續給父親醫病。有一天,他自己開著車來到這里,就從這里沖下去了。我現在要掙口飯吃,還要從這經過。”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么接話。
他接著自言自語:“城市很惡心的,我爸一病,什么朋友都沒有了。他去世的時候,葬禮只有我和母親。”
“呵呵。”停頓了一會兒后,他自己輕輕笑了一下。
我張了張口,嘗試說點什么。他顯然感覺到了。
“我沒事的,其實可搞了,香港報紙還有報道這個事情,我家里保留著當天的報紙,是頭版頭條,你相信嗎?”他轉過頭來,還是微笑著的臉,但臉上早已經全是淚水。
車依然在開,那座橋漫長得似乎沒有盡頭。橋上一點一點的燈影,快速滑過,一明一滅,掩映著車里晃動著的疲倦人群。
大部分人都困倦到睡著了——他們都是一早七點準時在家門口等著這車到市區,他們出發前各自化妝、精心穿著,等著到這城市的各個角落,扮演起維修工、洗碗工、電器行銷售、美發店小弟……時間一到,又倉皇地一路小跑趕這趟車,搭一兩個小時回所謂的家,準備第二天的演出。
他們都是這城市的組成部分。而這城市,曾經是我們在小鎮以為的,最美的天堂。他們是我們曾經認為的,活在天堂里的人。
阿小轉過頭去,拉開車窗,讓風一陣一陣地灌進來。我突然想起遠在老家,已經又敢重新開摩托車的那個阿小。
這個時候,他應該已經在海邊布好了明天的網線,騎著摩托車沿著堤岸往回趕。家里有房子、妻子和兒子。聽說他也養了只黑狗,那黑狗會在他還沒到巷口的時候,就歡快地跑出來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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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對什么都很是淡漠。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里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么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于后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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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晉升,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于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著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