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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是因為有彭家開的提示?又大約是醫院那邊很快也出了結果?反正對馬立陽兒子的尸體重新尸檢的報告再次出來?這一次的報告就和法醫給出來的很不一樣?他們說在馬立陽兒子的胃壁和腸壁上發現了凝結的蠟塊。
負責尸檢的醫生說到有蠟塊的時候。我們一時間都有些摸不著頭腦?好端端的怎么會有蠟塊在他的身體里頭?但是很快思緒一理順之后就有了答案?就是為什么為什么要往他的胃里灌進開水?在男孩死前?很可能食用了蠟丸?之所以說是蠟丸?是因為蠟丸好吞食。灌開水進去就是為了溶解蠟丸的。
可是接著問題又來了?馬立陽兒子為什么會吞食蠟丸?
除此之外?那塊從他尸體里取出來的血紗布也有了新的發現?事實證明?上面的血不是人血?而是狗血。
又是狗血?這讓我想起有人在爸媽家外敲門的那一回?后來樊振他們到來發現門口有一灘血?經過化驗也是狗血?兩個場景忽然重合在一起?必定有著某種關聯。
醫生說紗布里面的確有氟化氫。他說上面的氟化氫一開始應該是無水氟化氫?還不是氣體?被血液浸濕之后開始生成大量的氟化氫氣體在尸體內部?當老法醫解剖尸體的時候就會源源不斷地吸入這些氣體?因為血液比較粘稠。所以溶解無水氟化氫的速度就很慢?氣體的散發程度也很慢?這也是為什么老法醫沒有立即中招。而是好一會兒之后才出現中毒癥狀。
這個倒和我們的現場推斷**不離十?醫生說尸體內部并沒有受到很強烈的腐蝕?可以看出這塊血紗布從放進去又拿出來并沒有太長的時間?所以當我們到達那里的時候?兇手可能剛離開不久。
這是醫生的說辭?但是我卻覺得醫生的說辭并不全面?依照我自己的經驗來看?兇手或許沒有離開?當時就在驗尸房里看著我們?只是驗尸房沒有可以藏身的地方。要是他在里面我們不可能不知道。
但是很快我就想到了一個地方?然后我打斷醫生的話說:“或者兇手當時就在里面?并沒有離開。”
因為警局里是有監控的?可是室內卻么有?監控只覆蓋樓道區域?如果有可疑的人從房間里出來我們不可能看不到?我們知道這點?兇手也知道?所以他應該自始至終都沒有出來過?甚至都沒有“進去”過。
我記得驗尸房里有一條通風口?或許兇手進出驗尸房就是通過這個通風口也說不定?在我們到來的時候?他興許根本就沒有離開?一直就在通風口里注意著我們的一舉一動。
得了這樣的猜測?不管對不對?我們都重新到了警局驗尸房?張子昂爬了上去?上面的確可以讓一個人匍匐前進?上去之后張子昂說里面有東西。豆麗農劃。
之后他就拿著一個小盒子從上面下了來?這是一個紙盒子?張子昂謹慎沒有立即打開?而是原封不動地拿了下來?得了樊振的允許之后才小心翼翼地打開?打開之后之間里面是一個塑料證據袋封著一些東西?近看之后發現是一些單據一樣的東西?只是看著怪怪的?像是裝在扣地阿里的紙張被洗衣機攪過那樣。
張子昂戴了手套把證據袋打開?立刻一股酸臭味散發出來?有些像嘔吐物的味道?然后樊振說:“我明白兇手為什么要到這里來了。”
張子昂用了鑷子將單據一樣的紙片一張張攤開?我們發現東西保存很完整?而且紙片一共有八張?一小塊一小塊的?像是從同一張上裁剪下來的?而且上面很大一片區域已經被蠟浸透?這也就是說馬立陽兒子的確服食了蠟丸?二之所以把紙張裁剪成八塊?估計是好做蠟丸吞服?因為一整張紙片做成的蠟丸是無法吞下去的。
張子昂小心翼翼地將八張紙張按著順序組合起來?這個組合到沒什么難度?因為上面的數字和字能夠幫助組合?整張紙只有巴掌大一塊?但是讓你根本意想不到的是?這竟然只是一張快遞單。
是的?就是一張快遞單。
而且我看見收件人那里?赫然寫著我的名字----何陽!這兩個字讓我的頭有些暈?我又看了后面的信息?卻發現電話是錯的?留的并不是我的號碼?地址也是錯的?除了名字之外我根本就不認識?所以看到這里的時候?我開始懷疑這是否只是一個重名的人。
我于是又看向收件人?收件人那里的名字讓我為之一震?這個名字我見過?我收到馬立陽頭顱的時候的那個快遞包裹?就是這個簽名----枯葉蝴蝶。
我看了快遞公司?果然是一家?看到這里的時候我不禁倒吸一口涼氣。
順著看過去?上面有電話?也有地址?我們試著撥通了電話?那邊提示是空號?看來是胡亂寫的號碼?地址也是誰都不認識?所以應該是胡亂寫的。我們又試著撥通我的那個電話?也是一樣的結果?所以我推測?除了這個“枯葉蝴蝶”的代號和我的名字?估計上面的東西就沒有真的了。
然后樊振問我我收到過這個單號的包裹沒有。
我很清楚地記得沒有?因為這家快遞公司的包裹?我就只收到過馬立陽頭顱的那一次?此后的殘肢就是其他的快遞公司了?這個快遞單上的時間與我收到的那個包裹并不相符?這個單子上面的時間要比我收到的包裹單子上面的時間早了半個來月。
這點我記得很清楚?因為收到馬立陽頭顱之后?我很仔細地看過快遞單子?記得上面的時間。
所以現在的問題就是?這本來就是一個寄不到的快遞?也是一個無法退回的快遞?因為收件人和寄件人都是錯的?按照快遞行業的規矩?寄不到就會打回原處退回?可是找不到退件人呢?東西就會被積壓在最開始起發的快遞公司?所以只需要憑借單號就能找到快遞在哪里。
這顯然是一個很好的證據?當我說出這點的時候?一直沒有開口的張子昂忽然開口說:“我有幾個疑問。”
我問:“是什么?”
他說:“第一?蠟丸被馬立陽兒子吞食進胃里?之后被開水灌進去?蠟丸溶解?紙張受潮?胃和腸道都是密閉空間?雖然被開水破壞了消化功能?可是東西在里面卻能發酵?除非很快東西就被拿了出來才能保持完整?那么這些紙片是什么時候被拿出來的?第二?這東西為什么會放在通風口處?它的位置很顯眼?我才爬上去就看見了?顯然不像是兇手無意間掉落?而且即便是無意間掉落?這么長時間過去?他也會再回來找到?可是它就一直在這里?這是不是兇手故意留給我們的?第三?既然兇手已經拿到東西?而且用證據袋保存了起來?就是說他已經知道是什么了?那么這東西現在還能不能找到?還是已經被人拿走?就是一個問題?很顯然?快遞上把所有信息都寫錯?就是為了不能寄出也不能退回?而希望有人發現這個單子去寄件地方去拿。”
張子昂的推斷很合乎情理?樊振則說:“先將這張快遞單號作為證據保存?張子昂你和何陽去追查快遞的行蹤?看能不能找到這個快遞?我們會對馬立陽兒子的事做一個深入調查?畢竟蠟丸為什么會在他胃中?又為什么被溶解?都需要有一個明確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