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娘家人·關系
(一)基本情況
我姓張,叫張新權。我的名字是姓于的于先生跟我起的,于冬瓜起的。我的媽媽生了蠻多姑娘,我就叫多英。身份證上面就是張新權。我家是新字派。我是1933年出生的,屋里有蠻多田地,土改時候是個中農。后來屋里就只有三姐妹,兩個兄弟七八歲時候都死了。我是十九歲出的嫁,丈夫屋里先前田地多,但是家里出敗子,押寶賭博把田地輸了,要是不輸還是個地主。丈夫屋里就他一個兒子,有三個姐姐。我自己現在只有兩個兒子、兩個姑娘,1953年的時候生了頭胎姑娘,但是那個姑娘歲把就死了,出麻疹。
(二)女兒與父母關系
1.出嫁前父母與女兒關系
(1)家長與當家。在娘家時候我的爹在當家,我媽媽是小腳都不管什么事。我的爹爹還好,也不賭博什么的。
(2)受教育情況。我做小孩時候讀過幾年書,我的婆婆說怕我明日是個傻子,就把我弄去讀書。我老是去放牛都不想讀書。我的大姐讀過書,二姐沒讀。以前村里都是有錢的人屋里讀書,女孩跟男孩都是在一起讀書,單人單座。
(3)家庭待遇。屋里吃飯都是自己想吃就去盛,都在一起吃。我的爹爹對我們都蠻好,我十幾歲的時候,江邊有踩高蹺戲的,我的爹還把我扛著肩膀上面去看。我們過年的時候也有壓歲錢,爹爹給的都一樣。
(4)對外交往。以前我們也出去拜年,就是初一的時候在周圍拜拜,然后去小姑屋里拜年的話,我們都去,小姑還給我們壓歲錢。我的媽媽就不去拜年,我們都是跟爸爸一起去拜年。要是我們屋里來了客人,我媽就弄飯吃,我家往日客人蠻多,我們小孩都不上桌子吃,都讓大人吃飯喝酒。要是到別人家里去做客吃飯,我爸爸媽媽就是一起。要是屋里大人不在,別人也會接我們小孩去。
往日沒有錢的家還是會討飯吃,以前楊才枝的屋里可憐,她的媽媽總是向我家借,借了也沒還過。還有那個陳家鳳的外公在我家打工,總是把我家的谷挑幾擔子去吃,我家也沒要他還過。
(5)女孩禁忌。往日別個屋里規定我不曉得,別人都喊我五閻王,我比誰都狠些,還野,像要飛天一樣。我們都是在后山上面挑灰,還可以跟男伢一起玩,跳房子做游戲。以前女孩衣服跟兄弟父親的都是分開曬,女人的褲子曬在下面,其他的衣服曬在上面一些。
(6)“早夭”情況。以前只有大人死了才辦喪事,小伢死了都不辦喪事,也不上譜,只有活人才上譜。
(7)家庭分工。以前我家就是栽田,不栽田就是我的爹爹去江上擺渡。我們也去河邊搬東西,有時候我的媽還送點飯給我們吃,不送的話我們一晚上都沒吃的。搬到錢的話,我的婆婆就蠻高興,搬不到她還罵我們。
我在家里時候什么事都做,十二三歲的時候,我的爹爹不要我們弄,我們要去挑灰。挑的錢都是我們自己的,也不給他。有一回挑東西的錢,我拿去買東西,結果把買的衣服漏掉了,我就在那里哭,我的爹爹就叫我回去不哭,說晚點給我再做兩套來,后來他就真的給我做了兩套衣服回來。
我做農活什么都做,除草、栽田、割麥我都做得好。紡紗我會紡,就是不會織布,我的媽媽都蠻會弄。鞋子衣服我也會做,就是文墨不夠。我做鞋子的時候一天到天黑了我都可以納只鞋底出來。
(8)家庭教育。往日的規矩都大得很,但是我不管什么規矩,野死我也不怕。我們那里不興過生日,以前都是有錢人屋里做大壽,現在誰都做壽。以前成人禮什么的我也不曉得,以前的小伢都是十五六歲就結婚,十三四歲結婚的都有。
2.女兒的定親、婚嫁
以前定親還是看人家,有的說到了就定,沒說到就不定,我只定了兩年就出嫁了,十六歲定親的。我的伯伯跟婆家這邊是老表(表親),他把我說來的。當時定親沒有什么儀式,我結婚當時都沒有衣裳,陪嫁的東西兩個箱子都裝不下去。定親的時候還是交換生辰八字的小帖子,搞不清楚合過八字沒。媒人說親的時候還是講一下門當戶對的,當時聽說這個王家是有錢的。我結婚的彩禮就是給我做了一個襖子、一個棉褲、一個紅褂紅褲,好像有六件衣服,也沒有糧食、錢啊的。彩禮都是介紹人送來的,送來也不交換什么大帖。定親時候雙方家里不出面,爸爸媽媽定親也不征求什么意見,我也不說滿意不滿意什么的,那又有什么辦法呢。往日不準反悔的,反悔,我的爹怕要打死我。其實那個時候說我膽子壯,我膽子還是不壯,要是膽子大的早就反了。
定親之后如果有男方死了的話那就歸女方背時。定親之后想反悔,那就是跟人跑,跑到位置都找不到,不過這是少數的。
定親之后兩邊也不走動,要結婚了才去。定親之后要見面的,要去打結婚證。我出嫁那個時候也不興送親,爸爸媽媽就是說要我不要在別人家里怎么樣,要好好當媳婦。我陪嫁時候,還有一百塊大洋,后來我的爹爹怕我被打成地主,就把一百塊大洋都交給農會的去了。
當時娘家擺的酒席還比婆家的多,請了親戚朋友,鄉里的甲長保長都沒有請。我的嫁妝有兩箱兩柜,沒有嫁妝田地。嫁妝費用都是我的爹媽承擔的,別的人屋里嫁妝幾多我也不知道。
出嫁之前我自己干農活,都是我爸爸拿去賣,我們沒有錢,他就給錢我們用,他不像別人那樣。我自己一向都有私房錢。
出嫁之后,我們也不分我爸媽的財產,我爸媽的財產都給我叔叔的兒子了。當時出嫁第三天,娘家就派人來接回去。
以前還是有童養媳的,就是說買來做姑娘。別人在那里挑茶,湖南人就在那里守到想心思,就把這兩個女的拐去賣了。小伢都知道個鬼,跑去喝茶,船開走了,就弄去賣了。
個別屋里還是有換親的習俗的,換親的都是有能力的人屋里,都有錢還財高勢大。為什么換親我也不知道,搞不懂。
過去也有招女婿的情況,招女婿就是屋里沒有兒子,也不曉得寫不寫合約。入贅女婿生的伢先是跟男方姓,后來要三代歸宗,到第三代就要跟這邊姓了。
出嫁的姑娘可以回娘家吃年飯,但是不能過年,在娘家也不能跟丈夫睡在一起,過去還是蠻講究的。五月節氣、八月節氣、過年還是回娘家,平常想回去就回去。有空想去玩啊就跟丈夫一起回去,或者自己一個人回去。有東西就帶點回去,沒有東西就算了,我都是帶點菱角米回去。
3.出嫁后女兒與父母關系
(1)婚后與娘家關系。出嫁的姑娘也沒有什么好管娘家的事,像我們的還強一點,要是屋里有舅爺的,你去管娘家的事,他都要罵你。潑出去的水哪有管的份?娘家有困難的時候,我們還是幫助的,那都是我自己的錢去幫,也不跟婆家有什么關系。婆家遇到困難也不找我們娘家,以前跟丈夫鬧矛盾了還是回自己娘家的,后來還是去接回來,丈夫自己不去接也要請人去接。
(2)婚后盡孝。出嫁的姑娘可以回去給爸爸媽媽賀壽,起碼六十歲開始做壽,爸爸媽媽的壽禮儀式也沒什么大區別,就是爸爸喜歡吃煙喝酒啊,給他買煙買酒。給爸爸做點衣裳,再媽媽也是做點衣裳穿。做壽也沒有大擺酒席。
爸爸媽媽去世了那還是通知姑娘回娘家的。(我媽去世的頭天)我的爹爹說,漁船都上了坡,魚吃不成了。我的媽沒有做聲。第二天,我的爹爹端個竹床在樓上睡,睡了下來啊,說我的媽媽不答應他。他說婆婆啊,是不是昨天說慪氣了今天不理我。再一看,我的媽媽上氣接下氣喘得嚇死人。再抬出來她一會就死了,我的舅舅就給我信。我說是吊死的啊?我前日去還好好了的。他們說那是要死了還不快嗎!
辦喪事的時候要披麻戴孝然后送情,姑娘有幾大個能力就出幾多,也沒有人拼(做比較)我們的。過去姑娘也不準上墳,怕把子孫錢財都發到她家里去了。我爹媽的墳墓是我叔叔的兒子看著,往日七月半鬼節的時候也沒有燒紙,現在可以燒了。往日養老都是兒子養,姑娘不用承擔什么。爸爸媽媽要是有病痛,姑娘有錢的就出一些醫藥費。
(3)離婚。過去那都是不準離婚的,離婚娘屋里要打死你的。后來解放之后離婚好多了。
(4)婚嫁習俗變遷。解放過后村里婚嫁就不同了,別人錢也多多了。以前別人抬來了就抬來了不管了,后來集體化時候還有離婚的。
(5)娘家與婆家關系。我的娘家和婆家關系也還可以,不鬧什么矛盾。我們屋里都是自己做也不請工。
(三)姑娘與兄弟姐妹的關系
1.我與兄弟姐妹(娘家事務)關系
我跟娘家兄弟關系都還可以,我的舅爺對我們都蠻好。娘家要是有大事我們回去還是可以的商量一下。我也會去我姐妹家做客,想去就去,隨心的。
2.兄弟姐妹與我(婆家事務)關系
要是姑娘在婆家受委屈,娘家人還是出面調解的,扯皮拉筋啊,娘舅還是出面調解。婆家要是想好一點的,還是要聽舅爺的調解的,不存在那種瞎鬧的情況。也有姑娘在婆家被虐待的,我們沒有那個事,那是個別的。我兒子姑娘的婚嫁也不需要經過娘家舅爺的同意。出嫁的時候也請娘家人來。我的伢們都很聽話,不跟我鬧什么矛盾,他們什么都買給我吃。
3.親戚來往
姑娘都是初三、初四的回娘家拜年,前面也要在家里管客人。回去了有東西就帶,沒有就算了。回去了就是跟叔叔嬸娘、外婆屋里拜年,我的爸爸媽媽去世之后,我也還是跟娘家人拜年,我的小爹爹(母親的兄弟)那里我們都去,就這我的伢年年都要去舅舅那里去拜年。我叔叔的姑娘要出嫁,他到我屋里來,看我的才做起房子,怕我沒有錢送情,還給我三百塊錢讓我送情。結果那時候我手正好摔斷了,我的伢就去吃酒,說我的媽媽感冒了在打針不能來,要是我的媽媽不打針她就來了。我在紙坊住院,都沒告訴我的舅爺們。后來他們曉得了,就說我的伢是會說話。像那樣說,也不搞得別個都操心。拜年的話是我兒子去拜年,初二的拜,舅爺屋里為大。過年過節的都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