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文房四寶中的“筆”,其實是專指中國毛筆,因為在世界各種筆類制品中,毛筆無疑是我國獨有的品類,除了被譽為文房四寶之一以外,它還被古代文人尊稱為“管城侯”。</br> 傳統的毛筆不但是古人必備的文房用具,而且在表達中華書法、繪畫的特殊韻味上具有與眾不同的魅力。</br> 但由于毛筆易損而不好保存的云谷,就使得一些制作精良、具有特殊歷史背景的古筆具有非常高的收藏價值。</br> 而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勤勞智慧的中華民族又不斷地總結經驗,存其精華,棄其糟粕,勇于探索,敢于創新,幾千年以來毛筆為創造中華民族光輝燦爛的文化,為促進中華民族與世界各族的文化交流,做出了卓越的貢獻,同時也是中華民族對世界藝術寶庫提供的一件珍寶。</br> 當然,一些近代的毛筆也很有收藏價值,例如1949年前的制筆名家徐葆三的作品,當時就有“一枝一金”之說,深受許多當時書畫家的珍愛。</br> 即使是當代,在著名的上海朵云軒和北京的榮寶齋中,一些專為收藏而制作的毛筆價格也很昂貴,例如榮寶齋一支名叫“細嫩光峰”的名家之作,因其紅木筆桿雕鏤精美,所用之毫稀有,標價高達3.6萬元,可見毛筆除了實用之外還可作為收藏投資。</br> 毛筆,是古代中國與西方民族用羽毛書寫風采迥異的獨具特色的書寫、繪畫工具,當今世界上雖然流行鉛筆、圓珠筆、鋼筆等,但它的作用卻是它們所替代不了的。</br> 據傳毛筆為蒙恬所創,所以至今被譽為毛筆之鄉的河北衡水侯店和浙江湖州善璉每逢農歷三月初三,都會如同過年一樣家家包餃子,飲酒慶賀,紀念蒙恬創毛筆。</br> 值得一說的是,其實毛筆在歷代都有不同的稱呼。春秋戰國,諸侯稱雄。此時,各國對毛筆的稱呼都不同。吳國(今江蘇)叫“不律”,楚國(今湖北)叫“插(竹)”。秦始皇統一中國后,一律稱為“毛筆”,也有白居易稱毛筆為“毫錐”,《寄微之》詩云:“策目穿如札,毫鋒銳若錐。”</br> 雖然我們如今用的毛筆,相傳是秦朝監督修筑萬里長城的將軍蒙恬首創,可是毛筆的發明權不能全歸功于蒙恬一人。</br> 因為在1954年,從湖南長沙左家公山一座史前古墓里發掘出來了整套的書寫工具,證明了毛筆最早的實物是在距今2500年左右,也就是戰國中期的楚國,直接表征在蒙恬之前就已經有所謂毛筆了。</br> 而殷墟研究表明,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商代,中國人就已經開始用毛筆寫字,雖然我們今天可以看到的商代文獻是甲骨文,但有充分的資料表明,商代的日常書寫并非“刀筆文字”,而是與秦漢以后寫在竹簡或木片上的文字一樣。</br> 因此有學者推斷,商代人的日常書寫其實就是毛筆字,但是由于書寫材料、毛筆字不能長久保存的原因,這才只有刻在堅硬卜骨上的甲骨文保存了下來,進而見證了五百余年商王朝(約公元前1600年-約公元前1046年)的存在,但是甲骨文也應該是先用毛筆寫出,然后再用利器刻出的。</br> 而且還有研究表明:毛最早筆產生于我國新石器時代,我國使用毛筆寫字作畫的歷史也已經有數千年之久,彩陶上的圖畫和紋樣應當是由毛筆描繪在初胚上的。</br> 盡管專家學者都已經推斷出毛筆的具體來歷,但至今最多的認可的,卻還是蒙恬創造毛筆,并流傳下來一個很有意思的傳說故事。</br> 公元前223年,秦國大將蒙恬帶領兵馬在中山地區與楚國交戰,雙方打得非常激烈,戰爭拖了很長時間。</br> 為了讓秦王能及時了解戰場上的情況,蒙恬要定期寫戰況報告遞送秦王,那時人們通常是用分簽蘸墨,然后再在絲做的絹布上寫字,書寫速度非常很慢,而且那種筆十分的堅硬,墨水蘸的少了,寫不了幾個字就得停下來再蘸,墨水蘸多了又直往下滴,甚至會把非常貴重的絹給浪費了。</br> 因為蒙恬以前就萌生過改造筆的念頭,而這次又要寫大量的戰況報告,所以他的這個愿望就越來越強烈了。</br> 戰爭的間隙中,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有一天他打了幾只野兔子回軍營,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曲曲的痕跡,蒙恬見了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筆來寫字,不是更好嗎?”</br> 回到營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的,不像樣子。</br> 蒙恬連續試了好幾次,卻還是以失敗告終,他一氣之下就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里。</br> 但蒙恬并不甘心失敗,仍然抽時間琢磨其他別的改進方式,卻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辦法。</br> 這一天,他走出營房,想透透新鮮空氣,走過山石坑時,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筆”,蒙恬將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發現兔毛濕轆轆的,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br> 蒙恬大受啟發,馬上跑回營房將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聽話”,不僅吸足了墨汁,而且寫起字來非常的流暢,字體也顯得圓潤起來。</br> 原來,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質,經堿性水的浸泡,兔毛變得柔順起來,由于這支筆是由竹管和兔毛組成的,蒙恬就在當時流行的筆名“聿”字上加了個“竹”字頭,把它叫做”筆".今日簡寫作“筆”。</br> 因此毛筆中有其最為著名的一種毛筆,即“蒙筆”,又稱“蒙恬精筆”、“侯筆”,而侯筆即侯店毛筆,古稱“象筆”,其筆長桿硬,剛柔相濟,含墨飽滿而不滴,行筆流暢而不滯。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